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、财政厅近日下发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计划,确定今年投资8.54亿余元启动建设93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,2022年8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,覆盖农村人口5.68万户。
据了解,宁夏回族自治区今年计划实施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涉及全区17个县(区)93个项目。按照要求,各县(区)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期间,要严格按照审定的项目名称、内容、规模以及投资进行建设,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,确需调整的按程序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批。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预算执行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,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,落实项目管理、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,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。
生态环境部门将会同财政、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,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,做到专款专用,严禁截留、挤占或挪用。项目建设所需的其他资金要确保及时足额到位,不得以项目建设名义违规举债,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。按照要求,无正当理由逾期未验收的,视同未完成,追回奖补资金并列入对市县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。
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,将以项目建设为抓手,以减量化、生态化、资源化为导向,积极推动落实全区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和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计划,整村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,助推环境污染防治率先区建设,促进全区农村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。
文章来源:中国环境报 作者:崔万杰